关于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26 点击数:

关于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教技司函〔2019178要求,为进一步督促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我厅决定开展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重点检查学校的医学、生物、危化、辐射、机电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与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建设运行情况、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 学校汇报。学校相关负责人汇报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限时20分钟。

2. 查阅材料。查看学校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9178号)文件的情况,包括学校组织自查的通知、《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整改记录和相关制度文件等。

3. 现场检查。检查组抽取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若干实验室,对照《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4. 反馈意见。检查组填写《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见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见附件2),反馈检查结果,出具整改通知书。各高等学校在收到整改通知后,需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各高等学校在收到整改通知书1月内,编制整改报告并报送专家组进行审核。

四、工作安排

组 别

时  间

学   校

第一组

72

上午

湘潭大学

下午

湖南科技大学

73

上午

湖南工程学院

下午

湖南理工学院

第二组

72

上午

中南大学

下午

湖南师范大学

73

上午

湖南商学院

下午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下午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第三组

72

上午

湖南农业大学

下午

湖南警察学院

73

上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下午

长沙医学院

第四组

72

上午

长沙理工大学

下午

湖南中医药大学

73

上午

湖南大学

下午

长沙学院

第五组

72

上午

南华大学

下午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73

上午

衡阳师范学院

下午

湖南工学院

第六组

72

上午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下午

湖南女子学院

73

上午

长沙师范学院

下午

湖南信息学院

第七组

72

上午

湖南工业大学

下午

湖南城市学院

73

上午

湖南文理学院

下午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第八组

72

上午

怀化学院

下午

湖南医药学院

73

上午

吉首大学

下午

第九组

72

上午

湘南学院

下午

湖南科技学院

73

上午

邵阳学院

下午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五、分组检查成员名单

第一组:汤小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文宁(湖南女子学院)、鲍美华(长沙医学院);

第二组:刘永(南华大学)、张昊(长沙学院)、李学刚(湖南工业大学);

第三组: 汤自军(吉首大学)、肖瑞建(湖南医药学院)、张俭(怀化学院);

第四组:谭德凡(湖南工学院)、张小兰(湖南文理学院)、周攀登(湖南城市学院);

第五组:姜孝成(湖南师范大学)、谭敬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石彪(湖南工商大学);

第六组:杨端光(湘潭大学)、谢献忠(湖南科技大学)、王高升(湖南工程学院);

第七组:于意(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刘芳(湖南科技学院)、邹淑珍(邵阳学院);

第八组:雷鸣(湖南农业大学)、陈宇星(湖南警察学院)、王跃军(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第九组:王建辉(长沙理工大学)、李红(湖南中医药大学)、刘典文(衡阳师范学院)。

六、工作要求

各高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配合我厅现场检查。每校应确定一名联络员,填写《现场考察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3),于2019628日前发送至我厅科技处电子信箱。

联系人:郭龙涛,刘妍琼;联系电话:07318472982915574992165E-mail4739947@163.com

 

附件:1. 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

            2. 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

3. 现场考察联络员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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