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教学院:
为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平台信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促进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保证学年度教育部要求上报的实验室信息真实完整,现拟对各教学院实验教学信息进行收集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信息填报以教学院为单位进行,分管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实验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 填报时间为2017年2月28—4月30日,填报信息期限为一学年度,本次填报2016—2017学年度2016年8月31日到2017年8月31日的相关信息。
3. 填报内容为:实验室设置、实验课程维护、实验项目维护、专职人员维护。实验室设置、实验课程维护和实验项目维护信息可导入,入模板附后,专职人员维护需进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填写。
4. 填报信息要求全面、真实、完整,涉及实验课程内容等需要实验教师支持的请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统筹。
5. 各教学院务必于4月30日前将填报信息上交到我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宋奇光,电话,13548885288,QQ:307931853
附:
1、 实验室设置导入模板
2、 实验课程维护导入模板
3、 实验项目维护导入模板、实验项目明细维护导入模板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