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实验中心):
为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对实验室上墙制度统一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求上墙的制度
实验室内:
1、 本实验室开出的实验项目
2、学生实验守则*
3、实验操作规程
实验室办公室内:
1、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2、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职责*
3、实验师(工程师)职责*
4、 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职责*
实验室保管室(仪器室、仓库)内:
1、 保管员职责*
2、保管室安全管理办法*
标“*”的制度内容由学校统一制定,未标“*”的制度内容由各学院制定,并将制度内容传到实设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和布置相应的上墙制度,相关内容由各分管院长把关。
三、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即进行相应的统计(原已有的不更新,只统计新增的),填好“实验室制度上墙统计表”,并于本周五(3月31日)前将统计表和自定制度稿一并报到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宋奇光科长处,逸夫楼A802,QQ :307931853,电话:13548885288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