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6-30 点击数:

为积极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订此制度。

  1. 总体原则:

    以检查促进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以普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握放假前后、季节交替等时间节点,针对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危化品、机床、行车等危险源,展开检查,做到检查无死角,防患于未然,安全零事故。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以由学院(中心)自查为主,实验室管理员每日查,并做好实验室安全值日台账;学院组织检查每周一次

2、专项检查: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组织,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项目表》内容,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组织用电安全、化学品安全、大型仪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3、重要时间节点检查:由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在放假前后、季节交替等事件节点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具体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相关项目。

四、检查要求

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须做到有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全覆盖、无死角;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各学院(中心)由管领导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每周 1 次)以及节假日前专门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对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2、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不定期抽查各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指出问题隐患,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向全校通报。

3、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协同学校保卫处每学期组织一次联合检查,重点针对问题隐患多、整改难度大的单位,督促、协调问题隐患的解决。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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