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新一轮(2021-2023)“财政专项”立项工作,确保项目调研和论证,充分加强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争取更多的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2023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坚持目标引领,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朝着把我校建成“地方性、开放式、国际化”国内一流综合性应用技术型大学方向稳步迈进。
二、项目遴选原则
1.保证、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专业转型及认证的项目;
2. 规划进入“产教融合大楼”的项目;
3. 校、院级公共共享平台建设的项目;
4.大学生创新应用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项目;
5. 科研团队建设的项目;
6.有建设场地和项目管理人员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进行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与学院的建设规划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工作。
2.项目申报属学院“三重一大”内容,学院的项目申报必须经党政联系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上报。
3.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原则上学院限报1-2项。
4.各相关单位参照申报模板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申报书中学校基本情况暂不填写)和《湖南文理学院____年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建设项目论证报告》(见附件)。
5.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对调研充分且有可行性报告,项目论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建设发展实际的项目优先推荐入选我校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6.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于2020年12月18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到我处综合科邮箱:307931853.qq.com,联系人:宋奇光,逾期不予受理。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