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4月20日接到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为提高师生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拟开展我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全校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含博士工作室)、学生创新性学习工作室、加工中心、实习工厂等。
二、自查内容: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法规制度学习情况、危险废弃物管理情况、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等。
三、自查方式:
1、制定方案:各学院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制定本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方案,并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开展法规制度学习:各学院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湖南文理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办》等法规制度学习,做好学习情况(含图片)记录;
3、 进行危险废弃物界定:各学院对照《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21版)》进行危险废弃物界定,列好危险废弃物清单,并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4、制定危险废弃物应急管理办法:各学院根据本院危险废弃物情况制定危险废弃物应急管理办法,不同类型的危险废弃物要有不同的应急管理办法,并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5、进行危险废弃物收集:由学校统一制作危险废弃物标签,统一发放危险废弃物收集器皿,按要求分类存放在学校危险废弃物中转站,做好危险废弃物台账。
6、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收集的危险废弃物由学校联系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
7、组织检查:学校将于2021年6月上旬对全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将收集以上需上交的相关材料,检查情况全校通报,并纳入相关年度考核内容。
附:1、《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25日